根據《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定,現將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6年5月18日(周一)上午9:00-12:00:010101(主管部門代碼+單位代碼+崗位代碼,下同)、010102、010103、010104、010105、010106、010201、010202、020101崗位資格復審。
2026年5月18日(周一)下午2:30-5:30:030101、030102、040101、050101、050102、060101、070101、070201、080101、080201崗位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地點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海連大廈西輔樓二樓多功能廳(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花果山大道601號,新海連大廈西輔樓開發區綜治中心北側多功能廳)。
三、資格復審材料
(1)筆試準考證。
(2)考生承諾書(見附件1)。
(3)本人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4)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6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先提供學校證明信或者錄取通知書(原件和中文翻譯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5)有中共黨員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須提供入黨志愿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所在黨支部開具黨員證明材料(須加蓋黨支部章)。
(6)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須提交相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7)有工作經驗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須提交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須寫明從事招聘條件要求的具體工作崗位、內容和時間)、崗位表中要求年限的社保記錄須與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一致。
(8)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參保繳費明細(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單)。
(9)招聘對象為2026年畢業生的崗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如下材料:
①普通高校202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②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未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曾經有工作單位但在報名前已經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應提供2026年3月25日前最后一個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③“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及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④《“2026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2)。
(10)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交(3)-(10)項復印件各一份(請應聘人員提前準備好)。資格復審無異議者,原件當場退還應聘人員。
四、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本人現場復審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復審,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持應聘人員授權委托書,同時提供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按要求提供各類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應聘人員如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如有考生主動放棄,請在5月15日12:00前撥打0518-85881128告知工作人員,方便遞補。請排名較前的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并提前準備好資格復審材料以便通知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布。
4.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請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通知相關安排。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