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 無
成文日期: 2018-12-01
發布日期: 2018-12-01
有效性: 有效
名稱: 連云港開發區探索建立應急救援資源共享及事故應急救援補償機制
連云港開發區探索建立應急救援資源共享及事故應急救援補償機制
今年以來,連云港開發區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礎工作,積極探索建立應急救援資源共享及事故應急救援補償機制。
年初,區安監局組織47家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了應急資源和應急隊伍調查,針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參照《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物資配備要求》(GB 30077-2013)加強應急救援資源儲備。11月份,區安監局利用市級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和區管委會配套資金,招標采購了68.6萬元的應急物資和器材,按照事故風險類型分片區選取6家企業進行代儲,并建立應急救援資源共享機制,當區內企業發生事故需外部支援時,由現場救援隊伍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應急指揮部發出調度命令,代儲單位及時調配相關應急資源支援事故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結束后,按照“有償使用,誰使用、誰負責”原則,確保應急救援資源補償合理到位。